小林是2012年7月份毕业的,参加工作是8月20号左右,几经转折,最后自己的档案出现在了自己的手中,现在仍在自己手里。像小林这种情况无疑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是不符合国家管理办法的,还不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档案放在自己手上可以吗的问题。
首先,档案不可以放在自己手里。如前所述,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也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
其次,档案应当保存在哪里?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要求保存在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主要包括学校、就业单位以及户籍地的人才市场。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放回户籍地一般是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这样子到时候如果在生源地找到了工作,那么在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调档十分便捷。
2、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 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情况主要比较适用于那些毕业后准备考研的,尤其是那些准备考本校研究生的同学。到时候调档比较方便。
3、把档案放在就业单位。放在就业单位一般是适用于那些毕业后就找到了个工作,确定了就业单位的同学。淡然,如果是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额单位,那么可能还是需要将档案材料转到户籍地去。
档案材料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关系着我们的就业、升学等,因为我们必须要按照规定将档案材料保管在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如就业单位、学校以及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同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档案材料的切记不要放在自己的手中,因为这样不仅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档案所有人的自身的权益。档案材料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太重要的了,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档案放在自己手上可以吗的问题,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办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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