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档案是根据我们的个人情况来提供凭据的。而且如果你的资料准备不齐全的话,社保局的人是没有办法给你办理退休的,所以我们要在使用自己的档案之前就处理好相关的问题才行,否则到了后期再后悔就完了。
在众多的资料中,大家常常会遇到找不到个人档案,也就是丢失个人档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不能认定为缴费年限,如果认定为缴费年限,就会影响到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碰到这种问题,大家该如何解决?这就是说档案丢失了,每个人都该怎么处理呢?针对这一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下岗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个人档案丢失了,只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个人档案的补办手续。
每个人都可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然后再到原来的招工部门去补办,但现在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很多下岗职工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大家也不要着急,也不要慌张,可以到县市档案馆或由用人单位归县市档案部门进行查询提档,提档后可以补办个人的人事档案,在此过程中,人人都可以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另外,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个人档案和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则以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人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则以个人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如果退休时档案中的年龄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造成不能办理退休的情况,因此建议大家在退休前,先了解个人档案中出生年月日的时间,再根据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推测自己的退休时间,这样就可以避免不能办理退休的情况。
这就是说,如果可以的话,建议大家在办理退休手续前,提前一、两个月着手准备个人资料,资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去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带着个人资料去直接确定视同缴费年限,这些资料准备好后,就可以按时办理了。
提前准备好个人资料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所有人都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及时发放,也就是说,所有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每个月下个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延迟了养老金的发放,按规定延迟部分不能及时补发,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也就是说,由于个人原因延迟了养老金的发放,这些延迟发放的养老金是不会给大家补发的,这样大家的养老金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这种情况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你们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所以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大家都提前准备好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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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可以避免养老金出现损失;
- 第二,可以提前了解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多少,做到心中有数;
- 第三,可以提前了解自己的身份证及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是否相同,然后根据档案中记载的时间计算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避免出现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
这三点都与个人档案及个人材料有关,建议大家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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