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是个人人生的重要证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自己保管的,工作了之后都是存放在单位的人事部,学校是学校的档案馆,自己保管是不合理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档案停留在自己的手上,并且保管不善丢失了应该如何补办呢?
如果是学籍的档案就已经丢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高中开始补办学籍档案,需要高中的学籍卡、高中的毕业证书等,大学学籍丢失的情况需要有大学的入学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成绩单等资料。如果获得了学士学位也需要证明材料,入党入团材料与体检报告,获得奖励的话也需要有证明材料。将这些材料补办齐全,盖上学校的公章才具有效力,并且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封口盖章。
如果是工作的档案丢失。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带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然后拿到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办档案并且备案才算有效。
需要复印的职工档案要件。这些证件很重要,需要到职工所在单位或是职工个人的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进行查找,要件如下:劳动合同、工资卡、招工录用手续、工龄确认表,如有入伍的需要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有参与上山下乡的,需要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拿着这些原件和复印件,由存档单位盖上公章才具有效力。
有转递手续的档案。转递流通的档案过程中式不能出现断档的情况的,如果在一个机构或是单位流通到下一个机构或单位的话,是需要有转递的手续,否则档案是无法流通的。如果个人是在体制内、事业编或是公务员的话,需要补办行政关系的介绍信和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如果不是体制内的流动人员,只需要补办转递档案的通知单即可。
当职工的要件无法补齐。出现了无法补齐职工要件的情况下,需要找到同级的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障的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审核之后出具证明就可以了。
当所有的材料补办齐全之后需要经过审核。在实行了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的认定原则情况下,经过同级的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在审核通过之后再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档案需要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封口盖章才算有效,所以一定要保管在妥当的地方,万万不可大意,也不可停留在自己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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