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千万不能自己保管,按照档案法来说,档案放在自己手里属违法行为,档案是不能被任何单位认可的,相当于废纸!
可是由于对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的不了解,很多朋友都以为档案就像毕业证那样放在自己手里就可以了,也不会有什么作用。结果就在考公务员的时候、考事业编或者评职称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档案原来不能自己保管,在政审时候单位不接收,一时半会还不知如何处理,让自己陷进困难中。
那么档案不能自己保管,应该如何保管呢?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毕业后就业的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资质,同样也要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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