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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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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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人事档案的保管有以下规定:
1. 所有人事档案必须转递至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不会为个人保管档案。
2. 转递的档案必须密封,不得有任何材料丢失,并且所有材料必须完整。
3. 档案必须通过公对公方式转递至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个人不能直接将档案转递至该服务中心,否则无法正常保管个人档案。
4. 在转递前,档案必须一直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保管。个人不得自行保管人事档案。如果个人自行保管,无法正常输入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这些是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基本规定。错误的操作可能导致档案无法妥善保管,因此在转递档案至该服务中心时,大家要特别注意。如果对档案托管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全国档案托管服务系统进行在线咨询。2023年10月25日 上午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