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档案在自己手里虽然并不符合规定,但却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因为很多学校为了方便会直接将档案交给毕业生带到托管单位,这样就造成了一些毕业生将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的问题,很多同学可能是无意中将档案遗落在自己手里的,有些甚至在毕业十年后才发现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已经将毕业档案放在自己手中十年了,我们还可以将档案托管出去吗,档案可以被放在哪里呢?
一、档案放在自己手里还可以托管出去吗?
无论任何时候,我们的档案都不应该放在自己手里存放,而是应该托管出去。档案托管就是将档案存放在这些单位中,比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人才市场等单位。
如果档案已经在自己手里存放了十年,那么档案托管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了,它会包含:
- 档案材料补办,因为档案放在自己手里很容易发生丢失的问题,档案中的一些关键文件丢失后会导致档案不符合托管要求,比如毕业生档案中的报到证;
- 档案密封,毕业生私自将档案拆开也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这时候就需要先找到一个单位将档案密封起来,档案密封需要用专用的封条和密封章,所以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理的;
- 最后就是档案托管了,档案托管需要依据,而档案托管依据根据个人托管身份的不同也会有差异,比如毕业生依据报到证托管,离职或就业人员依据劳动关系文件托管等,所以这一部分的重点就是要确定好自己想要以哪种身份办理托管,然后准备好对应的文件。
二、为什么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保管?
档案是记录个人经历的文件,它的作用就是证明个人的学历、工作经历等,既然是证明文件,那它的真实性就是必须要有保证的,而放在自己手里的档案是不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所以档案就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保管。
如果将档案放在自己手里,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
- 影响自己报考公务员等,在报考这些单位时,我们应该清楚报考流程中有一项是政审,政审的主要途径就是调取个人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在自己手里时是不能用于政审的;
- 影响工龄计算等,在现在社会,工龄大都是依据社保等计算,但如果有争议,档案中的就业凭据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显然也不能作为证明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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