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遇到有人问到档案能否自行保管的问题,多次说,档案的管理是明文规定的,个人是没有权利自行保管档案的。仅在毕业时,个人才能暂时保管两年,时间长了就不能自行保管,这样会增加档案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所以请各位合理保管自己的档案。

为什么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中?
档案一旦放在自己手中,档案内资料的真实性就得不到保证,无论是人才中心还是国企、政府部门都无法接受。
那么这个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按照档案法的规定,个人的档案是不能由个人或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保管的,只有下面几个单位才是正式保管档案的单位。
1.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是专门保管人事档案的机构,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调转等有关事务。
2.教育局
普通教育工作者、教职员工等人员的档案均由教育局保管。
3.就读或毕业学校
还有许多人没有毕业,或者是毕业不到择业时间,他们的档案都被放在学校里保存。这一方法也适用于那些尚未就业或有其他计划的学生暂时留在学校学习。
4.人才市场
如果是私企、民企的工作单位,那就要注意了,一般这些企业都是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最好不要把自己的档案托管在这样的单位里。
前面提到的几个存放档案的地方,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如果自己保管,时间长了肯定会变成死档,这样对个人来说就不太好了。档案在很多时候还是要用到的,即使不会用到自己保管好也是为以后增加了可能性,也能避免一些麻烦。若确实因保管时间过长而变成死档,建议将自己的档案交给人才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激活正常使用。
拆开个人档案有什么影响?
人事档案不能随意拆开,什么性质的公司很重要,如果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机构,在例行检查时,就可以拆开员工档案。无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即使企业对档案重新密封并加盖印章,仍属死档状态。

所以档案不是随便拆了然后自己再重新密封就可以了,大家要注意不要随便上交个人档案,一定要先了解企业的性质,否则很容易造成“死档”状态。当然,即便符合档案拆封的要求,人事人员也不能随意拆封档案,一般在该员工发生人事变动时,如离职、调动等。或者增加了员工合同、职称评定资料、工资调整资料等,才能按照规定真实地记录员工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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