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道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起着证明、依据和参考的作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考研、公务员政审、进国企事业单位、出国政审、评定职称、入团入党、继承遗产、安置工作等都需要使用档案。那么如此重要的档案在辞职后该怎样妥善处理?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常见的离职后档案托管处理大致是以下这两种情况:
(一)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托管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的小伙伴,辞职后立即可以直接向新接收单位转移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全部关系。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条例》18号企业职工调动、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被辞退、解聘的,应由职工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送其新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劳动者接受劳动教养或者劳动教改后,其所在单位将来拟录用的,其档案由所在单位保存。
原工作单位移交档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经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员工本人自带。
2.移交的文件必须按照《企业员工档案移交通知》的统一规定进行登记,并加盖印章、包装。
3.被转移的材料不得截留、分批转移。
4.收到的新工作单位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文件核对无误后立即回执。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单位应督促及时询问,以防文件丢失。
(二)目前没有新的接收单位托管
没有新的接收单位的小伙伴,建议档案可以托管存放在人才市场和其他档案托管部门,以便能够安全管理档案。档案托管的步骤是:
1.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文件(例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2.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将向您的原单位发出调动通知书(调档函),原单位将在收到调动通知书后15日内将您的人事档案连同文件调动通知书送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与您签订文件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离职后跨地区工作的,可由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工作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档案托管后,您会得到相应的人事服务,例如上述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开具,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转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不要把档案放在个人手中,人才中心不接受个人手中的档案。
记住!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其他托管机构,千万不能个人保管档案。因为人才中心不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离职的小伙伴们要尽快找到合适的托管机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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