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否必须通过机要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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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是否必须通过机要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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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交道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以确保档案的有效性。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是机要转递,下面给大家做个简单解释。档案转递的含义是指通过公对公的方式将人事档案进行转移投递的工作。
但是,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机要转递,也可以选择派专人送取。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携带档案是不被全国公共服务机构接收的。根据《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交道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允许邮寄或本人携带。
那么,什么是机要转递呢?
机要转递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转递的,有三种方式,即自带、邮寄和机要。机要转递的记录只能保留半年,如果发现档案丢失,需要及时联系机要局或邮政中心进行寻找。以机要方式转递档案必须是公对公办理,以前是由机要局的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现在要求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密封好的档案送到机要局,机要局再按照程序进行转递。
对于许多流动人员来说,不知道以机要方式转递档案需要多长时间。实际上,这是没有固定时间的,每个单位的档案机要时间是不一样的。
如果你的档案刚好赶上机要的时间点,那么以机要方式转递的时间会相对较短,通常省内的转递时间大约是7个工作日。但是如果你的档案错过了机要的时间点,就需要等到下一次办理,这样需要的时间就会比较长。2023年11月13日 下午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