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个人档案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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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个人档案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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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托管是指将个人档案交托给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管理。许多人对于如何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手续感到困惑。本文将为大家做个简单介绍。
个人档案托管适用于以下8种人群:
1.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 离职、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
4.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5.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6.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8.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的人员。这8类人群中,根据在原单位是否有人事档案,个人档案托管流程及所需材料各不相同。
如果在原单位有人事档案,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原单位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文件,先去户籍所在区职介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回到原单位调出个人档案托管到区职介中心,并签署《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如果在原单位没有人事档案,或本人无人事档案,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然后到区职介中心填写《从业人员经历表》,新建人事档案,并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个人档案托管需要的手续包括:
1. 原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2. 存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存档人(本市户口)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写《接收档案材料清单》及《个人委托存放人事档案登记表》,并加盖原档案管理单位公章。2023年10月28日 上午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