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档案转到人才中心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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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档案转到人才中心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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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原因有千千万万,特别是从国企、事业单位等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离职后,大家都非常关心档案转递的问题。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情况下,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因此,离职档案可以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然而,如果想要将档案转递到人才中心,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先咨询拟存入的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档案转入的条件。
2.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提供个人与原单位签署的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离职证明,同时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3.填写调档函,身份证带去人才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填表并申请调档函。
4.待档案转入申请通过后,人才中心会向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在接到调档函的15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交到人才中心。需要注意的是,转递档案应遵守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的规定,不准邮寄或交由本人自带。此外,到达人才中心后,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招聘照,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并记得领取档案存放证明。
2023年10月28日 上午1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