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在市内流动就业的养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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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在市内流动就业的养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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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职工在市内流动就业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养险关系转移。只需在办理暂停参保时,然后在新就业地办理续即可。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在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情况下,原会继续保留基本系,无需办理养险关系转移。临时缴费账户指的是,当男性年满50岁和女性年满40岁而在非本人户籍地参保时,新就业地将为其建立临时基本缴费账户,简称临时缴费账户。当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临时缴费账户应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如果在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的一次性缴费且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材料的情况下,无法转移该一次性缴纳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如果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但放弃补缴,虽然可以办理关系转移手续,但是欠缴基本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和基金也不转移。对于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开始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则无需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2023年10月27日 下午10:16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