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个人档案托管指南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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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个人档案托管指南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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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个人档案托管指南
下面是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个人档案托管的详细步骤1. 持所需材料和本人身份证(若从原工作单位离职,则还需提供辞职材料),前往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档案调档函。
2. 持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在移交档案时,档案须被严密密封,并填写《档案移交通知书》。移交过程中,应由专人或者机要交通工具(持有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或者工作证)进行运送。个人严禁携带自己的档案进行转移。
3. 档案到达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后,凭所需材料办理备案回执或备案证明。
强调事项个人档案绝对不应自行保管!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个人不得打开档案。根据档案法规定,个人自行保管的档案为无效档案,任何单位都不会接收。因此,请尽快将个人档案存入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以免耽误重要生涯事务的进行。
2023年10月23日 下午1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