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及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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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及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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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档案管理规定,个人档案是不允许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将档案存放在个人手中会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成为无效档案。通常情况下,个人档案会被存放在人才中心。然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对接收个人档案也有一定的要求。以下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收条件:
1. 从事个体单位工作或私营企业的人员可以将档案存放在当地的人才中心。
2. 必须具备当地户口,才能直接将档案存放在当地的人才中心。
3. 档案必须是真实和有效的,不得与实际情况不符。人才中心不接收已拆封、缺失材料等问题的档案。
4. 档案必须以公对公方式进行转递,个人携带的档案人才中心不接收。
5. 档案必须符合当地人才中心的接收要求。以上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对档案接收的要求。如果您对档案接收条件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升职猫档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下午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