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 ,不接收个人自带
295
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 ,不接收个人自带
-
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对毕业生档案托管接受条件进行了说明。以往要求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作为托管条件。然而,从2023年开始,学校将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而各地和有关部门也不再将该证作为办理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转递接收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对于2023年应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来说,如果他们的户籍地是石家庄但在其他省份就业,他们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档案转出手续,而无需亲自前往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委托代办档案转出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商调函以及本人手写委托书。同时,毕业生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期间,可以携带身份证和调(借)档函前往市人才现场办理党员档案部分提取或复印档案材料。此外,毕业生除了毕业生档案外,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也很重要。根据中组部的要求,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以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党组织,或者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如果毕业生希望转入居住地的党组织,需要经乡政府核实并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才可办理转入手续。另外,石家庄人才交流中心不接收个人持有的档案袋,需要通过公对公方式转递到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最后,对于一直未被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毕业生档案,可以通过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便民查询”专栏中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即可查询1997年至2021年期间毕业生档案的去向情况。
2023年10月18日 上午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