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是2014年6月本科毕业,未就业没有签三方协议,档案被发到生源地人事局了,本人现在在生源地,报到证在琳琳自己手里,写是未就业。自身原因这三年都不能去工作,现在琳琳对自己的档案要怎么办手续,才能不变成死档比较困惑,不知道是否可以一直放在生源地的人事局。
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未就业档案可以放在人社局多长时间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保管档案100年。
1、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增加100年,并为规范电子文档管理留有接口。
2、《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如果当事人不与人力资源市场签订协议,则人才市场只提供单纯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两年的服务,其他服务一律不提供。
3、 对于人事代理费的收取,也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分为两类。对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即认定为已就业,则收取12元/月的代理费,一次性年付144元。对于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或者已不在原单位工作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则收取10元/月的代理费,一次性年付120元。
档案还可以放在别的地方吗?
根据国家的规定,档案时必须要放在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关单位的,比如毕业院校、就业单位、户籍地的人才市场等等。那么除了放在生源地的人事局,琳琳还可以放在别的地方。首先来说,学校是肯定不可以了,因为琳琳已经毕业了。那么对于琳琳来说还可以通过找工作、确定就业单位来保管自己得到档案材料。当然一般来说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主要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等,一般的私企是不具有人事权的,是不能保管档案的。
综上所述,档案材料放在人事局一般是可以长期存放的,只要我们缴纳相应的保管费用即可。当然除此之外,档案还可以放在毕业院校、就业单位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未就业档案可以放在人社局多长时间的问题,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办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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