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有的小伙伴说:离职后,公司把档案交到了我自己手上,让我自己去处理,但是人才市场不接受个人档案,我应该怎么做?

遇到上述情况的大多是在国企或者是具有编制的事业员工,在离职时期,用人单位不负责任的把自己的档案交到了员工自己手上,然后推卸档案的转存事项,导致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天,小编就这类的问题来给大家好好的讲讲。

死档激活
死档激活

1、具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或机构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

根据相关的规定,正式的员工人事档案应由用人单位保管,不能交给个人保管。而只有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中介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局,就业指导中心等。外国公司、合资公司、私营公司都没有独立的人事权。根据规定,员工的人事档案只可以寄存到人才中介机构。

2、档案在个人手中,属于违法死档

不管怎样,档案不应该放在自己手中,否则会变成死档。不用开封就行。一旦开封,就更麻烦了,档案一旦被使用,比如办理退休手续,你拿出来,档案部门有权拒绝使用。当然,也有一些地方管得比较松,拿到个人手中的档案,是侥幸。

3、死档需要激活,以后做事才踏实

无论如何,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想办法找出一家拥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档案托管机构来激活档案。谁主管谁负责的档案管理部门一旦收到您的档案,存在那里,就等同于激活。

但问题在于,规范运作的档案管理机构往往很难从个人手中接收到无名文件,特别是开封的档案。

那么,遇到上述的情况,又该如何激活呢?

(1)如前单位还在,就去找前单位,请他们过目,封好,贴上标签,办理调出手续,转到人才或职介等接收部门。

(2)如果以前的单位倒闭了,找你现在的单位,请单位出面处理,比较容易。

死档激活
死档激活

(3)如果没有单位,是灵活就业的,还是失业者,可以自己先去人才、职介、街道之类的机构,好好跟人家说明情况,试试,人家会收的更好。别人讲原则,不肯接受,你也得有心理准备。

(4)无可奈何时,还可以找社会上的人事代理公司或机构,花些钱,激活了,再转出去,转到人才、职介或街道等机构或部门。

无论上面哪一种方法起到了作用,档案激活,以后用档案的时候,就顺理成章,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就行了。如办理退休手续时,审查档案很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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