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我国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多场合都会用到档案,具有广泛的用途,在求职、调动、升学、考公考编、职称评定等方面都有必要。因此,我国档案法也有规定,档案不能存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放在有档案人事权的管理机构。
我的一个同学毕业时,没有注意到档案托管的这种情况,将档案拿在了自己手里,随大学时的书籍一起快递回了老家,最近听闻我在从事与档案相关的工作,便向我咨询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会出现什么情况。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下,给各位学生做个参考。
第一种情况:档案自己保管,但没有丢失
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已经成为一个死档,因为它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存档了。如果学生想继续使用这份档案,就必须先激活。档案的激活可以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或者在属地的劳动人事局,保存在手中的档案将原封不动的交给指导中心负责人,验证身份后,工作人员将激活档案,以方便档案传输之类的后续工作。
第二种情况:档案拿在自己手里后丢失了
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必须在激活前重新补办。如果还是学生身份,可以在学校的档案管理出补办,补办完成后拿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激活。如果已经离开了学校,在工作,须向工组单位出具补办申请,需要补办的档案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校期间的学生档案,二是工作期间的工作履历,当两份资料重新补办完成时,提交到当地人才管理办公室激活,在移交单位保管。
第三种情况:档案在自己手里拆开过
这种情况下的档案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效果,因为档案一旦打开,档案的真实性便没有办法保证,任何机构也不会接受已经拆开的档案,所也就需要重新补办,补办方式跟上面一种情况一样。补办完成后,原来那份拆开过的档案就要进行销毁作废。
档案对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人生很多重要的场合下都会用到,成为有效状态下的档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存入工作单位、学校、属地人才市场这些具有档案管理查阅权限的机构。
千万不要放在自己手里,放在自己手里的情况带来的不同影响我们上面也做了一些归纳,处理起来既浪费时间也会影响我们办理各种事情,毕竟用到档案时都是重要场合,重要场合带来的机会也不是经常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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